交易所債券市場監管2017年再現進一步收緊的態勢。新年伊始,上交所和深交所雙雙發布《公司債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指引(征求意見稿)》(簡稱“《指引》”)明確,公司債發行人、受托管理人應發揮核心作用。在風險防控方面,將債券劃分為正常類、關注類、風險類及違約類進行分類管理。對此,業內專家表示,《指引》旨在加強公司債存續期信用風險管控,建立持續性的風險評估、排查、反饋和化解處置機制。未來公司債擴容難度較大。
《指引》重點內容主要包括:一為落實市場機構及投資者信用風險管理職責,發行人、受托管理人應發揮核心作用;二為注重信用風險事前事中防范化解,要求相關機構通過風險評估、排查等手段,及時反饋、化解風險點;三為風險分類管理,將債券劃分為正常類、關注類、風險類及違約類,并明確了關注類、風險類債券的具體劃分標準。受托管理人應按規定對不同風險程度的債券展開風險排查、信用風險化解和處置、提交信用風險報告等工作。
在經歷了2007年的起航階段、2008年的停發階段、2009年的重發階段之后,公司債從2014年開始迎來爆發式增長階段。尤其是2015年《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》頒布實施之后,公司債擴容取代中小企業私募債,發行呈“井噴式”態勢。
“一個比較明顯的增長便是監管部門去年著力推動公司債券產品創新。”有業內權威人士直言。興業研究報告認為,《指引》旨在加強公司債存續期信用風險管控,建立持續性的風險評估、排查、反饋和化解處置機制。事實上,公司債發行期限整體呈縮短趨勢,中短期公司債券占比增大。公司債券發行票面利率整體高于企業債和中票,反映出公司債高收益的特點。“展望2017年,債市面臨的影響因素較多,且存在一定不確定性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隨著監管政策的完善和收緊,未來公司債擴容難度較大。”上述業內權威人士表示。(記者 鐘源)